(三)要求:
1、河池城区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城区绿化工作,当作自己份内事来抓,做到个个有任务,人人有责任;
2、2004年至2005年完成责任区的第一期绿化工程造林定植任务,新增第一期绿化工程于2008年完成责任区造林定植任务,即按《河池城区绿化规划》规定的树种和技术要求完成责任区内人工造林地块和人工辅助封山育林地块的人工造林和人工辅助造林,包种包活,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林木生长正常。各单位要长期负责自己责任区的林木抚育、管护,森林防火,绿化地保护等项工作。对于封山护林区林木密度不足100株/亩的地方,要进行补植,使之达到规定密度;
3、禁止在封育区内采伐、砍柴、放牧、挖树蔸、割草、开垦、露天采石和其他一切不利于林木生长繁育的人为活动。严格管理责任区内的野外用火,防止火灾发生;
4、不断提高绿化质量。在完成第一期绿化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引种名贵、珍贵树种和优良园林树种及花卉、草本植物,改善植被配置和园林造型,打造精品园林;
5、对于预备封山育林地块,首先要消除污染和整顿乱采、滥采石料行为,停止对地被物的破坏。其次要恢复植被,对于受污染破坏的地方,引种耐污染植物,加上自然力的作用,逐步恢复植被。对于因开采石料而造成破坏的地方,要在开采创面上全面铺填客土,种花种草恢复植被。
三、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项目计划总投资985.26万元。其中:封山育林167.04万元(新增91.13万元),第一期人工造林529.72万元(新增243万元),第二期原人工造林288.5万元(新增182.25万元)。
(二)资金筹措: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市财政共同筹措,以责任单位出资为投资主体,业务主管部门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项目的投资,地方财政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资金投入。
四、组织形式
以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单位,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为主要绿化组织形式。责任单位以责任状落实的责任区作为本单位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本单位应尽义务责任的公民,积极参与植树、林木抚育和管护、森林防火、绿化地保护等绿化活动,完成责任区的绿化任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或委托河池城区绿化指挥部办公室雇请专业队实施绿化作业。不管采取何种形式,责任单位绿化业主单位的性质不变,长期的绿化责任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