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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处置金城江区建筑工程公司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河池市处置金城江区建筑工程公司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75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处置金城江区建筑工程公司遗留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河池市处置金城江区建筑工程公司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莫振祖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李文纲 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

  韦永福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匡伯彪 市公安局副局长兼金城江分局局长

  陆晟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正恒 市信访办主任

  谢盛林 市法制办主任

  龙光明 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纪检组长

  成 员:
  覃 文 市建规委办公室主任

  韦仕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法规科科长

  莫建良 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副局长

  卢安然 市法制办副主任

  赵岱雷 市信访办副主任科员

  温如旭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光超 金城江区信访办主任

  覃正义 金城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兰巨建 金城江区建设办主任

  柯献民 金城江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多尤 金城江拉友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规委,办公室主任由龙光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韦仕勇同志兼任。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1.协调组

  组 长:莫振祖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文纲 市建规委主任

      韦永福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处置其他各工作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协调的相关问题,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调查组

  组 长:龙光明 市建规委纪检组长

  副组长:韦仕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法规科科长

      温如旭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宁鹏翥 市建设规划站副站长

      韦景波 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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