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河池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76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池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徐 贵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陈爱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蒙 权 市教育局局长
黄祖桥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
梁日端 市监察局局长
韦克风 市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