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保密局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受理并答复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事项。
6.市档案局指导目录分类和索引号编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归档,提供查询服务。
7.市监察局配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对违反信息公开的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任务,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
2、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
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的通知》
附件1:
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
一级类目:单位类别
单位类别:
1、政府及政府部门类:用英文字母“A”表示
2、公共企事业单位类:用英文字母“B”表示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用英文字母“C”表示
二级类目:单位名称代码
单位名称代码来源于各信息形成单位,每个形成单位为一类,用三位数字表示,由“01”开始编码,依次“002”,“003”,直至最后一个形成单位,新增形成单位依次排序。
三级类目:信息类别
政府及政府部门类( “A” )的信息类别:
1、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用二位数字“01”表示
2、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用二位数字“02”表示
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用二位数字“03”表示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用二位数字“04”表示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用二位数字“05”表示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用二位数字“06”表示
7、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用二位数字“07”表示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08”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