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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失效]

  (二)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公路、教育、安监、旅游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动态监测,加大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各级人民政府要指定人员负责与乡(镇)、街委会联络;乡(镇)、街委会要指定专人与村(组)、企业、社区联络;村(组)、企业、社区负责人要与监测员联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每一个灾害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员监测,提高防灾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排查,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认真组织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公路、教育、安监、旅游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一次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全面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部署今年汛期地质灾害巡查路线,重点是山区农村的切坡建房区和人口密集的城镇、村庄的隐患点。特别是都安、大化、凤山、东兰、南丹、天峨、环江、罗城、宜州、金城江等地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在强降雨期间存在潜在重大滑坡、泥石流、危岩脱落隐患点的巡查;南丹大厂矿区、芒场矿区,环江北山矿区和金城江五圩矿区等有色金属重要矿区以及金城江区、宜州、罗城、环江等重点煤炭矿区,加强对危险尾矿库和可能因暴雨引发矿(煤)渣泥石流废渣堆放点的重点巡查;对西南出海通道的六(寨)水(任)公路、水(任) 南(宁)公路、东巴凤大会战新建县(乡)公路等公路沿线两侧,重点巡查潜在影响交通安全的灾害隐患点;对宜州下枧河、金城江小三峡等重点旅游区,要巡查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灾害隐患点。巡查后,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作防灾明白卡,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的各项制度,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式。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逐级迅速上报,及时组织避灾、救灾,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造成的损失。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键在于落实防灾责任制度特别是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更要把防灾责任制度贯彻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要将每一处滑坡、泥石流、崩塌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对于关系到人民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点,各地要尽快制定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区,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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