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主要职责
2.2.1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主 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市地震局局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和河池军分区、武警支队派出同志。
①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及时传达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③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和快速评估,及时了解灾区救灾进展情况。
④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⑤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 各部门主要职责
河池军分区: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和抢险救灾模拟演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紧急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武警支队: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和抢险救灾模拟演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组织抢险救援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组织新闻单位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建立应急保障数据库;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提出重建计划。
市经委:负责对全市大中型企业可能引起的爆炸、火灾、水灾、放射性污染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排查安全隐患,组织企业生产自救。
市建规委:负责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城市建筑等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损毁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做好灾后重建资金准备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灾区学生紧急疏散,做好学生安全避险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对可能引起污染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次生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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