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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3. 专访,即新闻发言人或有关负责人接受某家媒体记者的采访。
  4. 书面采访,即根据媒体的需求和可供发布的具体情况,提供书面采访稿,这是一种简便、有效的新闻发布方式。
  此外,还有电话采访、以新闻发言人或有关负责人的名义发表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等方式。
  六、提高政府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一)发布政务信息要经过精心策划。要根据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的原则,认真策划和选择新闻发布的主题、内容、时机和形式。按照政府要说的、公众关注的和媒体感兴趣的三者结合的要求,找准切入点,使新闻发布真正起到主导舆论和动员、组织群众的作用。
  (二)建立舆情收集、研制机制。通过跟踪、收集、分析新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报道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主动掌握社会舆情信息,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
  (三)建立重要信息核实机制。及时核查社会舆情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信息,并确定对外口径,确保发布新闻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报道组织工作。政府新闻发布会不仅要向市、县级新闻媒体开放,也要向自治区、中央直至海外媒体开放;要以方便记者采访报道为前提,主动做好新闻发布材料、背景资料的提供,尽可能安排有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活动,并尽量满足记者因报道需要而提出的集体采访、独家采访或其他形式的采访请求,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市直主要新闻媒体要认真选派记者参加政府新闻发布活动,并安排重要版面、时段,及时、充分报道政府新闻发布的内容,确保政府新闻发布活动取得实效。市内组织的常规性新闻发布活动,邀请的媒体一般为:广西日报驻百色记者站、广西人民广播电台驻百色记者站、广西电视台驻百色记者站、广西新闻网驻百色记者站、法治快报驻百色记者站、南方科技报驻百色记者站、右江日报社、百色电视台、百色人民广播电台、百色新闻网、百色手机报。其他新闻发布活动视情况另行邀请或作出具体规定。
  七、新闻发布的管理
  (一)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参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组织新闻发布会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桂办发〔1998〕2号)的有关规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的新闻发布会,须事先报市委宣传部同意并统筹安排。我市的各种新闻发布会统一归口由市委宣传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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