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主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 介绍政府有关工作,包括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执行情况及进展。
2.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3. 就公众关注的我市热点问题,阐明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主张。
4.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一些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
5. 针对社会上对政府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虑,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6. 发布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政府信息。
三、建立新闻发布制度
政府新闻发布采取定期发布和不定期发布两种方式进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会)是政府发布重要新闻的主要形式,主要就全局性和重大的事项和问题予以公布。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原则上每个月举行一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出市人民政府年度新闻发布工作的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做好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若遇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活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治安、刑事案件等事件,可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等,向媒体公布有关信息。对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可由相关部门或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对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件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直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四、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设立新闻发言人
(一)市人民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担任。为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配备联络员,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和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担任,组成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主要工作职责是:
1. 定期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向媒体公布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主要工作事项和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2.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的实际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气会等,向媒体公布事关全局或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有关信息。
3.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改进和加强区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03〕42号)和《百色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规定的职责和要求,负责突发事件的相关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