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利用亚行贷款全额投资建设地震重灾区19个县的农村断头公路3541.4公里,总投资20.4亿元,全部由中央申请亚行贷款安排。
(3)通过交通运输部交通扶贫政策解决阿坝州400公里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估算总投资约2.4亿元,争取交通运输部补助安排2亿元。
(4)通过省安排补助资金建设农村断头公路9750公里,总投资78亿元,安排农村断头公路独立大、中桥建设1万延米,总投资2亿元。需省补助资金合计40.6亿元,其中农村断头公路补助39.8亿,独立大、中桥建设补助0.8亿。根据分年建设计划安排,2009年投入建设资金约40亿元,省补助20亿元;2010年投入建设资金约20亿元,省补助10.6亿元,2011年投入建设资金约20亿元,省补助10亿元。
省补助资金由省交通厅使用国有商业银行长期贷款解决,用成品油税费改革收入返还资金省级预算分年还本付息,省补助资金按照贷款行要求实行专户管理。
(5)建设农村断头公路,需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筹集的建设资金约43.3亿元。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断头公路的专项资金投入,除补助资金外,建设资金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筹平衡、全额解决,不得向农民群众乱集资、乱摊派。
(五)建设效果。
通过实施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到2011年末,我省将基本解决里程较短、地形条件许可、工程难度较小,群众需求最迫切、投入产出效益最大、社会经济效果最显著的农村断头公路问题。随着“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实施和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将使我省农村公路进一步联网成片,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公路网络的综合效益有效提升。有利于在更大范围促进群众交流和货物集散;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增进农村跨区域社会交往和经济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群众收入;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城乡,带动区域周边经济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较强的交通基础保障。
(六)项目申报。
中央灾后重建基金、亚行贷款安排的公路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内农村断头公路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省补助资金安排的农村断头公路建设项目,坚持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县为主体、竞争发展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申报制,不一次性确定各地农村断头公路建设规模和项目。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断头公路建设的实施主体和资金平衡主体,按省制定的规划方案和补助政策实行项目申报制。省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加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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