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自治区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36、体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体育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试行办法》、《实施意见》、《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7、体育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38、各地、州、市有关部门以及体育事业单位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试行办法》、《实施意见、《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条件。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9、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40、自治区所属体育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事厅核准。
  41、各地、州(市)所属体育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2、县(县级市、区)所属体育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州(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体育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体育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