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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国家领导人。

  国务院领导;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

  (二)国外嘉宾。

  1.泛北国家政府部长;

  2.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东盟秘书处、世界银行以及亚洲开发银行重要官员;

  3.世界著名专家学者;

  4.世界500强及跨国公司代表;

  5.欧美、日韩各国官员;

  6.东盟及世界有关国家驻华使馆、领馆等机构官员;

  7.泛北国家商协会、国际著名物流机构、旅游组织、金融机构代表;

  8.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著名企业家代表、工商界代表;

  9.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在广西投资的企业代表;

  10. 其他重要嘉宾。

  (三)国内嘉宾。

  1.论坛主办机构领导;

  2.论坛承办、协办机构代表;

  3.国家有关部委局办代表;

  4.我国驻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使领馆官员;

  5.粤、琼、渝、川、滇、黔、湘7省市代表;

  6.国内著名专家学者;

  7.国内100强或大公司、国内金融机构代表;

  8.我国在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投资者代表;

  9.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大班子领导;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市领导;

  11.广西著名企业代表;

  12.在广西投资的大企业代表。

  (四)新闻记者。

  1.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记者;

  2.周边省市主要媒体记者;

  3.港澳媒体记者;

  4.东盟国家媒体记者;

  5.日韩等国媒体记者。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旅游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人民日报社

  国家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在邀请中)

  泛北国家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正在邀请中)

  (二)承办单位。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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