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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责任单位:州安监局、州卫生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各行业专项执法方案由各行业根据职责另行制定下达。
  (五)加大查违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一要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动。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出本地区依法打击的重点、执法行动的方法步骤,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的工作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二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对发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要坚持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监察局、州安监局。

  联 系 人:何曜
  联系电话(传真):3866922
  电子邮件:heyao0404@126.com

  附件3:
  凉山州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淘汰落后生产力;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各地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分解和落实2009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督促防范措施、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投入、安全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职工培训、事故查处等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排查整治重点专项内容。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以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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