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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王迅,州安监局局长卢强。
  成员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安监局、州经委、州监察局、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建设和规划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文广局、州林业局、州卫生局、州国资委、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旅游局、州农机局、州气象局、州供销社、州政府法制办、州总工会、团州委、西昌车务段、青山机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安监局局长卢强兼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统筹协调,加强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州安委会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和行业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州安委会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加强监督,广泛宣传。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各级政府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四)细化方案,及时上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内容,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开展好“三项行动”。有关具体实施方案,请于4月20日前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活动每阶段的进展情况和总结。以上材料请按照相应附件上的联系方式报送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凉山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2.《凉山州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3.《凉山州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凉山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围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深化对“安全发展”科学内涵的认识,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州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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