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建设局系统文件管理的通知
(珠建办〔2008〕3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市建设局系统文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复印、传真、上网等方式将我局印发的各类文件外传;确有需要的,必须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文件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和落实管理制度,尤其对涉及秘密、敏感问题、内部会议纪要、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要严格加强管理,切实防止发生泄密、引发不良影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