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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第1号台风“浣熊”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第1号台风“浣熊”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珠建建〔2008〕54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2008年第1号强热带风暴“浣熊”于今日凌晨进入海南岛南部海域,受“浣熊”外围环流影响,我市今天下午起风力逐渐增大,最大风力6-7级,阵风达8级,今晚至20日将有一次明显的降雨过程。为了防止台风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三防办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浣熊”台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影响,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析所施工项目受台风、暴雨影响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二、对所有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对职工宿舍、围墙、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用电梯、井字架、基坑支护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凡靠近山坡、海边或搭设时间长、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职工宿舍一律禁止住人,尽快拆除,对现有职工宿舍要进行加固,完善排水设施,要将所有住在低洼地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台风暴雨的影响导致宿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

  四、各责任单位要对建筑基坑、施工围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全天24小时监控,发现有变形、位移、裂缝的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对周边危险区域的人员进行疏散。

  五、加强对脚手架的检查,加强架体与墙体的拉接,检查安全网和挡脚板是否挂设牢固,防止台风吹倒伤人毁物。台风、暴雨期间,要禁止上脚手架施工。

  六、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加强外电防护,加固架空线路,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要全部切断电源,防止雷击、台风带来的触电、伤亡事故和人为的误触伤亡。

  七、施工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要严格按规范要求附墙,做好防雷措施,塔吊回转半径内如有障碍物,要采取有效的限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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