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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深圳企业德国参展知识产权指引》的通知


  专利检索分析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确定参展产品的检索主题词;

  2.确定参展产品的IPC分类注2;

  3.用主题词结合IPC分类检索德国专利;

  4.将参展产品与检索到的德国专利权利范围对比分析;

  5.结合德国专利的法律状态综合判断。

  第七条 【商标检索】参展企业可以利用商标检索资源(见附件2)对参展产品注3进行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查询,以确定参展产品商标是否被注册。

  第八条 【竞争对手分析】参展企业可以对有关竞争对手的销售商品、知识产权布局、市场份额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针对竞争对手在以往展会的措施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

  第九条 【司法判例分析】参展企业可以对德国地方法院的展会知识产权相关判例进行分析,总结法院处理该类型纠纷的规律。参展企业在制定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策略时可参考相关判例。

  第十条 【风险评估】参展企业可以通过检索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营规模等方面综合评估注4参加展会的风险。

  第十一条 【顾问团队】参展企业可以组建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团队,该团队可由中国律师与当地律师共同组成。参展企业在参展期间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顾问团队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第十二条 【协同工作】参展企业可以通过组建专利联盟、加入协会等形式共同参加展会,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分担聘请顾问团队等费用,降低维权成本,并建立信息沟通的机制。

  第十三条 【审查机制】参展组织方与行业协会可以对参展产品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并向参展企业提出评估建议,尽力避免涉嫌侵权的产品参展,参展企业可对风险大的产品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后再参展。

  第十四条 【集体谈判】行业协会和专利联盟可在参展前与专利权人进行谈判,降低知识产权许可注5或交易的费用,同时降低参展企业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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