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环境整治及防洪(涝)设施
加快实施与水污染治理相关的水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年内完成观澜河干流污染治理等2条河流综治工程的供地,推进福田河等8条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的选址工作。
积极推进河流防洪、排涝泵站等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标准,保障城市安全。年内完成三围排涝泵站改造工程供地,开展并完成大康河险段整治等3项防洪工程和咸水涌雨水泵站等7座防洪排涝泵站的规划选址工作(详见附表6)。
(六)电力设施
加强本地电源建设,构建500千伏骨干送电环网,提高电源调配能力;完善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系统,加快解决历史欠账问题,适度超前推进规划实施,保障供电安全可靠。年内完成1座500千伏、10座220千伏、31座110千伏变电站和1座供电生产基地项目的供地,落实500千伏梅林北变电站、6座220千伏变电站、23座110千伏变电站和2个供电生产基地项目的选址,积极推进滨海电厂的前期工作和城市建成区内110千伏及以上高压架空线电缆化改造工程(详见附表6)。
(七)通信设施
落实无线电监测站用地,完成沙井移动通信枢纽机楼的供地和深圳广电集团中波发射基地场址搬迁项目选址,推进求雨坛发射台搬迁场址项目的前期研究(详见附表6)。
(八)燃气设施
构筑多气源、互联互通的安全供气体系,实现城市节能减排目标。年内完成迭福LNG接收站、光明LNG气化站(含调压站、抢险服务中心)和2座天然气调压站项目供地,开展白沙岭天然气抢险基地及24座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阀室的规划选址工作。
完成樟坑径液化气仓储区、公明石油气储配站和光明石油液化气储配站项目供地,落实南坪储配站扩建工程项目的选址,并对17座瓶装气供应站项目按规划要求进行选址(详见附表6)。
(九)油品及化学危险品仓储设施
开展光明吊神山成品油仓储区及坪地红花岭危险品仓储区用地的土地整备工作。
(十)环卫设施
继续推进城市垃圾以填埋为主向焚烧和综合利用为主的转变,构建先进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年内完成老虎坑垃圾发电厂二期等13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的供地,落实中心城(坪地)垃圾发电厂二期等7项垃圾无害化处理、转运、分拣项目的选址,持续推进非压缩式垃圾转运站的改造工作和小型压缩式转运站的建设。
加快污泥处理厂及河道底泥处置场建设,妥善处置污水厂污泥、河道底泥,解决二次污染问题。年内完成龙岗区上洋污泥处理厂等2项工程的供地,落实龙岗区污泥填埋场等2项工程的选址;加紧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简易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整改,实现垃圾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
加快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建设,妥善解决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欠账严重的问题,持续推进环卫生产基地建设,年内完成罗湖区环卫生产基地的供地工作(详见附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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