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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就位换证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就位换证的通知
(粤建办办函[2008]1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实施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根据建设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建城园函[2007]73号)、《关于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与升级申报的通知》(建城园函[2008]26号)和《关于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城[2008]85号)的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就位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位换证范围

  2006年8月1日以前经省建设厅及地级以上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资质企业。

  二、就位换证时间

  本次就位换证工作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申报就位的企业必须在2008年9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进行资质就位,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送我厅对外办公窗口(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

  在本次资质就位工作完成前,企业持有的旧版资质证书仍可继续使用。2009年1月1日后,旧的二级资质证书均停止使用并作废。

  三、就位换证程序

  (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局和各申报企业按要求(详见附件1)领取系统身份认证锁(粤建U卡)。

  (二)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局负责通知本区域内资质就位企业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上传工作,并在9月30日前对企业网上申报数据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点击“审批”完成上报工作。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局在完成本区域企业网上申报数据信息上传后,按照要求(详见附件2)安排各企业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3)以及相关申报材料至对外办公窗口,同时在“广东省建设厅行政许可办事一站式服务系统”注册登记。企业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就位资格,由企业所在地级以上市资质主管部门根据新《资质标准》对其资质等级进行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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