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郑劳社信访〔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
信访条例》和胡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三点指示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郑州,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访责任查究制度,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郑州市委、市政府对2009年信访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特制定《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推进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目标化,更好地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郑州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与考核范围
考核方式:分类(A类、B类、C类)对信访工作各项分解目标进行考核评分,以合计总分作为综合指标,评价被考核单位的信访工作绩效。
考核范围:局机关各处室(A类)、 局属各单位(B类),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C类)。
局信访处可以根据机构变化情况和信访工作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范围和分类。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信访领导工作(20分)
1.落实领导一岗双责(4分,考核A、B、C类)
切实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按一岗双责要求做好本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有信访稳定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班子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一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决定重大信访事项,部署信访工作。
2.做好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6分,考核B、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