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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修订)、《浙江省省级试验基地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4)获得国际或国家级人才培养标志性成果(如近3年内培养或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浙江省特级专家、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等),两院院士加10分,其他每项加5分,但累计不超过10分。“引进”指全职引进,一般应每年在该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需经相关部门认可。
  2.产业化重大贡献
  产业化重大贡献是指:研究成果经过产业化后已经产生了非常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将在可以预期的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对国家或地方有重要贡献。如果已经取得了产业化重大贡献(须附有1000字以内的简介和成果产业化应用证明),则可酌情加5-10分 (产业化应用后评估期内产生1亿元以上利税的,加10分; 5000万-1亿元,加7分; 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加5分)。
  3.其它
 
 其它得到国家级权威机构认可的重大标志性创新成果(如重大社会公益研究,对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治疗等),需有国家级相应机构认定过的佐证材料,可酌情加5-10分。

  附:
指标解释说明

  1.(B01)培养研究生和在职进修人员:研究生是指评估期内正式在册(包括评估期内新招收和毕业)的脱产及在职博士生、硕士生;在职进修人员是指其他单位来重点实验室访问、进修(包括访问学者)的在职人员。须附人员清单。
  2.(B02)3年来培养高层次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等)人数:是指评估期内本实验室自主培养(或全职引进)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 人选、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同等级别的高层次人才数。
  3.(B03)中高级职称人数:指本实验室在评估时在编的拥有国家人事部认可的中级和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人数。须附人员清单。
  4.(B04)主办或承办国内外学术会议:指本实验室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举办的正式国内或国际学术会议。须附会议正式批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5.(B05)派出讲学专家和接受来访学者:派出讲学专家是指本实验室专家受邀赴外单位或国外有关机构讲学或讲座;来访学者是指接受本实验室邀请来实验室访问交流的国内外专家学者。须附讲学活动及来访学者清单。
  6.(B06)重点实验室场地建筑面积:是指本实验室实际占用的试验、科研、办公等场地的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须附有关面积证明材料。
  7.(B07)仪器设备及试验装置资产原值:是指本次评估期期未重点实验室拥有的用于科研、技术开发、检测、试验等方面的仪器和仪表设备的原值,单位为万元。须附有关清单及证明材料。
  8.(B08)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是指正式在编的科研、科研辅助及行政辅助人员数。不包括本实验室其他兼职研究人员和外单位客座研究人员等。须附人员清单。
  9.(C01)参加省级重点实验室联谊小组活动:是指在评估期内参加的由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联谊小组各类集体活动;近3年内新建的重点实验室按照批复之日起开始计算次数,原则上每年参加2次以上联谊小组活动可得满分(3分),平均每年参加一次得1.5分,没有参加的得零分。
  10.(C02)在人事、财务等方面是否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如果重点实验室在人事和财务方面都具有相对独立自主权,则得3分;若只有财务或人事单方面具有相对自主权,则得1.5分;若两者都没有自主权,则为0分。需提供具有相对自主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11.(C03)重点实验室是否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是指重点实验室是否具有书面的经过学术委员会批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至少3-5年),并及时提交省科技厅备案。如果有书面发展规划并且目标明确、内容详实、论证合理、措施可行,则得4分;若有书面发展规划但目标不够明确,或内容过于简单、不够合理,或措施可行性不够充分,则得2分;若没有书面的发展规划,则为0分。
  12.(C04)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工作的支持情况:是指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如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对本实验室科研、人事、财务、社会服务、后勤等各方面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报告中应有具体说明。
  13.(C05)重点实验室在科技厅相关刊物上投稿并被录用的文章:是指重点实验室评估期内在省科技厅相关刊物上投稿并被录用的各类综合性或报道性文章。一般发表前应经省科技厅条财处审核确认,并以省科技厅条财处的统计为准。
  14.(C06)重点实验室信息化(网站)建设情况:是指重点实验室信息化硬件和软件建设情况,特别是实验室网站或主页建设情况。原则上各实验室应建立独立的网站或主页,介绍本重点实验室的最新动态、研究方向、特色与优势、研究队伍、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及应用情况、可共享资源、对外开放课题、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能内容翔实、更新及时。原则上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15.(D01)申请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农业新品种、申报临床新药):专利包括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类。须附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农业新品种、新药临床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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