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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细化、实化,落实到部门、人头。要加强领导,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作用。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及时提供森林草原火险天气信息、火场气象信息和人工降雨作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航空部门要为扑火救灾飞行提供方便。发改、财政、公安、民政、交通、通信、林业、农业、畜牧、旅游和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都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驻林区、牧区解放军、武警部队要在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林业主管部门、畜牧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保证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全面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我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立足实际,坚持以防为主。针对近年来部分地区特别是北疆部分地区几年连旱、已积累了大量火灾隐患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生多点、大范围、持续森林草原火灾的可能,要以此次布尔津县森林火灾为教训,于近期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全面、彻底的清山、清林、清草场活动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切实负责,制定方案,强化组织,加强督查,不留死角,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别是对非法进入林区、草原的,要严肃处置非法活动,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严格清理,排除隐患。同时,要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基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千方百计协调帮助改善,以此为契机推进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加强火源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我区林区、牧区社情复杂,林牧、林农交错,大多数森林草原火灾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各地要在防止人为火灾方面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扎扎实实把各项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进入林区、草场的火源,同时通过卫星监测、了望台哨、地面巡逻等手段,对林区、草原火情进行有效监测,做到早准备、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争取主动、及时扑救。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规律和气候情况,必要时发布防火戒严令,严格限制或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林区、草原,从源头上堵住火源。在旅游季节,要加强巡查,管好关键部位。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护林(草)防火,人人有责”思想。特别是要向林区、牧区基层单位的各族农牧民进行宣传,普及防火扑火、安全避火的常识和森林防火的法津法规,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使林区、牧区干部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知法懂法,增强安全用火、护林(草)防火、保护森林草原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五、认真落实防火预案,切实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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