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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青岛九中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青岛九中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价费[2009]88号 2009年4月27日)


青岛九中:
  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的通知》(青价费[2002]175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每房间居住6-8人)。自2009年春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你校必须保证普通学生宿舍不少于50%,经济困难的学生应优先安排入住普通宿舍。普通宿舍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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