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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药产业技术开发基地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药产业技术开发基地的通知
(闽经贸技术〔2007〕773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中药产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中药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力,根据《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暂行管理办法》(闽经贸技术〔2007〕584号)要求,经综合评价,决定成立福建省中药产业技术开发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一、基地的组织形式
  基地以福建中医学院为依托,联合荷兰瓦格宁根大学、欧中科技发展中心、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是为全省中药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的产学研联合体。
  二、基地的主要任务
  整合福建中医学院科技力量,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帮助我省中药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其主要任务:
  1、建立天然植物药萃取中心,重点研究中药的提取、分离纯化和质量控制,提升中药前处理技术水平,为中药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平台,推进中药产业技术进步。
  2、技术转移服务。加速推动科研成果和技术的产业化;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内外最新技术标准和规范。
  3、研制开发并转移中药新药,研究推广制药新技术、新工艺,为中小企业提供成熟的先进材料、技术、工艺及装备。
  4、资源共享服务。发挥福建中医学院人才、实验室、中试设备测试仪器设备等技术资源优势,为中药行业开展科技活动提供服务。
  5、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的技术和信息,提供行业发展战略报告和行业重大共性和关键性技术,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力量完成省有关部门委托的行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任务。
  三、基地的运行方式
  以项目为载体,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基地与企业根据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1、除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行业共性技术的攻关、推广外,其余技术创新活动均实行有偿服务。
  2、基地与企业合作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省有关部门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择优支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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