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科学指导。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复杂,既有遗传因素,又有环境因素,尚有70%以上病因不清,预防方法有待研究。因此预防出生缺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在专家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一级预防方案,科学地普及预防知识,正确地进行咨询指导。
3、坚持社会效益。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是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公益性事业。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精心策划、稳步实施。在工作中要按照自愿、知情、公平、保密的要求,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尽量减少群众负担,不能以此作为盈利手段。
4、坚持合作协调。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主动与宣传、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共同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做出贡献。
三、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工作内容
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面向全社会,以准备结婚青年、新婚人员以及准备怀孕人员为主要目标人群,以提高其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知晓率和优生优育行为能力为目标,主要内容是:
1、宣传倡导。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人口学校、村级活动室、婚育文化大院等载体,发挥网络优势,广泛深入地宣传优生优育科学知识。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面向全社会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生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
2、健康促进。健康促进是通过个人与其家庭、社区和国家一起采取措施,鼓励健康的行为,增强人们改进和处理自身健康问题的能力。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都要开办孕妇学校、新婚学校及专题知识讲座,引导待孕夫妇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促进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基层人口计生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以预防出生缺陷为主题的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加,学习知识,提高能力。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积极促进政府出台有利于优生的政策规定。
3、优生咨询。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设立出生缺陷干预门诊和咨询电话,为广大群众提供包括家系调查、遗传咨询、孕前准备、膳食营养、心理调适、预防传染性疾病、避免接触有害物质的咨询指导。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定期深入基层对优生优育宣教和咨询工作给予指导。
4、高危人群指导。高危人群是指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人口计生部门要以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或35岁以上准备怀孕的人员为主要目标人群,做好家系调查、组织参加知识讲座,由专业人员进行再发风险评估和具体指导,建立个人档案,进行产后随访。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定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