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推动计划生育融入和谐社区建设
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服务管理机制,推进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制定示范社区标准,开展示范社区评选活动,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加强对新型社区组织管理体制中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推动落实规模较大社区加强管理力量。协调有关部门破解“城中村”、“村中城”和高档住宅小区等管理盲区问题。推动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十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宣传、贯彻好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为契机,落实“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在城郊结合部和流动人口聚居地全面推行“以房管人”工作模式,打牢工作基础。在流动人口服务大厅探索建立规范的信息传递流程,实现各相关部门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信息互通。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基层工作指南》为重点,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街镇创建活动。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制度。建立与流出大省的省际区域协作机制和滨海新区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全国一盘棋”、“全市一盘棋”格局的形成。关注流动人口工作机构的建设,加大经费投入,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政策的落实。开展返乡农民工关怀行动。
(十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开展申领执法证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二胎审批工作。研究破解依法行政中的难点问题,坚决杜绝严重违法行政行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修订《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调研。深化便民维权活动,强化维权意识,畅通维权渠道,开通“12356”阳光热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十五)加强信访稳定工作
加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加大信访事项督察督办力度。开展对信访事项的汇集和分析,探索建立排查和预警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应急管理。
六、围绕人口文化建设,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十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制
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加强领导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坚持每年在市委党校局级班和有关处级班开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讲座,对区县党校人口理论教育开展调研检查,推广先进经验。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要载体,推动群众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召开婚育新风进万家经验交流会,推广示范区项目运作模式,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深化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户和独生子女素质教育志愿者活动,推广人口早期教育。制定“新家庭文化屋标准”,健全农村人口文化阵地。结合 “7.11”世界人口日和建国六十周年等重要纪念日,举办系列宣传活动。以各级新闻媒体为主渠道,开展社会舆论宣传。提高广播电台《人口时空》栏目质量,拓展电视栏目宣传。加强在《中国人口报》和《天津日报》、《今晚报》等主流媒体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宣传品制作发行,编写人口和计划生育市民手册。继续办好《人口与家庭》等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