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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医疗设备处置管理规定

  附件1: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申 请 表

  申 请 机 构          
  设备名称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日 期          



  天津市卫生局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各医疗机构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2.表一由申请机构填写,表二由专家组填写,并由专家组组长签章。
  专家组的组成和专家论证会议由市卫生局组织。
  3.“日均门急诊人次”和“年手术人次”均为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数据。
  4.“资金来源”请认真填写,如果资金来源为多方,请分别注明各种来源所占比例。
  5.“主要性能和用途”应具体填明该设备在哪些临床学科中、可发挥何种作用,包括该设备在学科发展、诊疗手段等方面的替代作用。
  6.“院内相关设备名称及数量”应具体填明与申请设备相关的院内已有设备的名称和数量。
  7.本表一式四份。经区县市卫生局审核后,申请单位、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各退一份,两份留卫生局存档备查。

  表一

一、基本情况

申请机构名称

(规范全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人

 

医院等级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编制床位数

 

卫生技术人员数

 

日均门急诊人次

 

年手术人次

 

二、申请装备情况

设备全称

 

主要性能和用途

 

主要辅助设备

名称及数量

 

拟装备设备

资金来源

 

三、相关情况

拟装备科室名称

 

该科室工作人员 职称情况

 

该科室工作人员 上岗资质情况

 

院内相关设备

名称及数量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另附)

五、申请单位签章

 

 

 

 

 

 

                (签 章)

                       年   月    日

六、县卫生局审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七、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八、市卫生厅局审核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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