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要在主要祭扫点配备医疗救护人员,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及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市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要负责南北两山林区的巡视和管理工作,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在重点地区指定专人管理并配备消防设施,保证24小时备勤,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工作。
市工商局要加强对扫墓点及周边重点地区的市场巡查,查处非法丧葬用品,取缔无照经营,对骨灰格位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进行查处。
市建管委要成立清明节接待工作公交运输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要适时开通清明扫墓公交专用线路,增加途经各公墓(陵园)线路车次,对运送祭祀群众的公交车辆配备明显标志。
市国土资源局要制止违法用地、非法建设殡葬设施等现象,协助做好清理乱葬滥埋、非法建设殡葬设施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市财政局要做好应急资金的调度,确保应急资金到位。
市林业局要负责山林防火区的防火工作。按照护林防火预案,落实护林防火措施和岗位责任制。要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器材设备,检查防火消防设施,及时更新有关器材,保证24小时备勤。要加强林区散坟的巡视和防火工作。
市交通局要组织客运交通运营检查,维护主要祭祀点客运交通秩序,查处扫墓点周边黑车揽客行为。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做好客运保障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做好祭扫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相关部门社会安全应急协调监督工作。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制止、查处在市区道路抛撒纸钱等行为,及时做好清扫保洁工作。要查处城市规划区内扫墓点周边无证摊贩及占道经营行为,协助民政部门在清理乱葬滥埋违法用地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接待因殡葬突发事件引发冲击党委、政府办公场所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参与在殡葬突发事件中滋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劝说、教育和处置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祀的时机,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因地制宜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和《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文明丧葬的科学知识和现代殡葬新理念;宣传殡葬改革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同时,要大力宣传倡导清明节“种树祭亲人”、“献花表哀思”、“家庭追思会”、“网上祭扫”、“树葬”、“壁葬”等丧葬新风尚。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全市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