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百政发〔2008〕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吸取右江矿务局那读矿“7·21”透水矿难事故的教训,切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快推进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第二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

  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途径,是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矿业经济的基本前提,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总体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深入开展以煤、铝土矿、锰矿、锑矿和金矿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通过整顿,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乱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行为得到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得到全面整合,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基本建立有利于促进矿业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矿业发展新路子。

  三、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深入开展“四查”活动。在前一阶段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所有矿山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有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矿产品选、冶、加工、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所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审批发证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全面摸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情况。

  2.集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选矿、冶炼、加工、运销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全面查处不按批准的开采利用方案开采,超层越界勘查、开采,以探代采,以及擅自转让矿业权的行为。对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矿产勘查和开发的,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的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及相应证照;对证照不全的开采企业,责令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并依法查处;对越界开采行为,责令退回矿区范围,并依法实施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和其它证照;对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和其它证照;对受让方按无证勘查、开采予以处罚;对取得勘查许可证后不按期施工、圈而不探或未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勘查许可证;对未按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开采、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