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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广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配套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广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配套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市新闻出版局:

  “农家书屋”工程是国家重点实施的五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之一,我区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的要求,在全区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各市新闻出版局都采取了各种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农家书屋”工程的开展。为了进一步规范广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现就做好广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相关配套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整合原有资源。“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农民自己管理、自我服务的读书场所。本着整合各种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各地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以及基层文化站建设,充分利用原有资源。

  二、规范新添配套设施。整合利用原有资源解决的配套设施,以能够使用为前提保持原样。但由地方财政拨款或者社会捐款等途径现金采购添置新的“农家书屋”配套设施,则应该规范采购和制作。为了便于各市规范开展“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配套工作,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总结河池市等地“农家书屋”建设经验,统一相关制作标准。

  1.农家书屋标识制作标准。标识为全国统一样式,具体图示详见附件。标识内圈与外圈直径比例为1:1.43,具体制作时可按原比例大小进行缩放。印刷色彩主要以黄(Y---Yellow)、红(M---Magenta)、蓝(C---Cyan)、黑(BL---black)4色片基本色彩表现。标识中红色CMYK数据为:C---0%、M---100%、Y---100%、K---10%,标识中麦穗颜色CMYK数据为:C---0%、M---50%、Y---50%、K---10%。

  2.农家书屋标牌制作标准。标牌大小规格:65cm×40cm,铜质材料,标牌样式详见附件。标牌内容为:“农家书屋”的红色汉字、拼音及农家书屋标识(标识内汉字、拼音及麦穗图案颜色可采用铜牌底色)、落款。落款内容按建设机构分行排列,第一行为:“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第三行为:当地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机构或者捐建单位名称。

  3.农家书屋书架制作参考标准。书架规格:高2米、宽1米、厚0.3米,分成6层,下层离地面0.1米。每个书架大约展书410多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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