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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制备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制备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闽经贸机电〔2007〕850号)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提出要求审查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及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制备站建设初步设计方案的申请(闽民化综字[2007]192号),我委于2007年10月12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论证。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经审查,同意你公司依据北京北方天亚建筑工程设计研究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在现龙岩红炭山生产点改扩建乳化炸药生产线,配套新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地面制备站,实现年产12000吨乳化炸药、5000吨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的生产能力。有关要求如下:
  一、应重视评审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在后续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建设过程中予以解决。
  二、项目环保、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消防等设施应与项目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并按规定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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