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
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企业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直至达到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对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和单位要向全社会进行通报。
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现象;督促批发经营单位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提高“两签”制度执行率,严格定向采购,严禁仓库超量存储。认真执行对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及氯酸钾来源追溯制度,继续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性抽检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验检测制度。
根据季节特点,及时组织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大检查,重点检查批发单位流向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和零售单位进货渠道规范情况。
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定期组织排查的“打非”工作机制。
继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从严控制城市建城区、人口密集区、热闹繁华街道、主通道零售单位的布点。
(3)工作目标。
杜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争取有2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符合省级标准化要求。
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严格烟花爆竹流向管理。
5.船舶修造、机械制造、造纸、印染等行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治理范围和内容。
(1)船舶修造。
治理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完善问题。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管理、相关方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
治理违章作业问题。严格执行高处作业、明火作业、船舱及封闭舱作业、合拢作业、船舶下水作业、高温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审批、监控制度;严格现场管理。
治理机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变配电系统、低压电气线路、动力配电箱、电网接地系统、防雷接地装置、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行灯等电气设备设施和空压机、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特种设备、工业管道、厂内机动车辆、木工机械、砂轮机、风动工具、脚手架、工业梯台等机械设备设施进行治理。
治理危险作业场所。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乙炔站、制氧站、液化气站、涂装作业场所、仓库、车间和码头等作业场所进行治理。
提高政府对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监管能力。开展对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生产评估分级工作,掌握本地区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动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在船舶修造企业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浙江省地方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2)机械制造。
治理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完善问题。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管理、相关方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
治理机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铸造、锻造机械、铸造熔炼炉、工业梯台、工业炉窑、空压机、风动工具、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木工机械、砂轮机、注塑机、输送机、特种设备等机械设备设施和变配电系统、低压电气线路、动力配电箱、电网接地系统、防雷接地装置、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行灯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治理。
治理危险作业场所。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液化气站、煤气站、乙炔站、制氧站、工业管道、酸碱槽、涂装作业场所、木料场所等危险场所进行治理。
提高政府对机械行业的安全监管能力。开展机械行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工作,掌握本地区机械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动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在机械行业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浙江省地方标准《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3)造纸。
治理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完善问题。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管理、相关方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
治理机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碎浆、输送、打浆、筛选、造纸、施胶、引纸、卷纸、涂布、压光、复卷、切纸等机械设备设施和变配电系统、低压电气线路、动力配电箱、电网接地系统、防雷接地装置、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治理。
治理违章作业问题。严格执行碎浆作业、清洗作业、引纸、切纸作业、装卸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治理危险作业场所。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间、仓库、堆场、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进行治理。
提高政府对造纸企业的安全监管能力。开展对造纸企业的安全生产评估分级工作,掌握本地区造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动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在造纸企业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贯彻浙江省地方标准《造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印染。
治理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完善问题。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管理、相关方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
治理机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烧毛、退浆、丝光、煮练、漂白、开幅、卷染、扎染、流染、印花、调色、涂层、定型、打包等机械设备设施和变配电系统、低压电气线路、动力配电箱、电网接地系统、防雷接地装置、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治理。
治理危险物品管理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的安全要求。
提高政府对印染企业的安全监管能力。开展印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工作,掌握本地区印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动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在印染企业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贯彻浙江省地方标准《印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5)有限空间作业。
治理作业安全条件方面的隐患。对有限空间的含氧量、通风换气、照明、警戒、应急措施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进行治理。
对现场管理隐患进行治理。加强作业前准备、安全责任分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现场监督管理、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的基础管理。
提高政府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安全监管能力。开展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评估分级工作,掌握本地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动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在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贯彻浙江省地方标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6)工作目标。
有序推进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政府部门对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工商企业死亡人数下降6.5%。
6.道路交通。
(1)治理的主要内容。
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的三大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交通安全三级管理网络,全面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
治理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落实各级自筹部分的治理经费和各点段的治理责任,保证治理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按时完成。
开展针对性的“蓝盾”系列集中统一行动,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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