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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9〕4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二日

  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生物柴油作为新兴的生物质能源,是石化能源最好的替代品。推广使用生物柴油是国家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有利于缓解石油资源短缺,有利于大气环境质量的提高,有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模式的改变,促进农业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循环,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具有战略意义。推广使用生物柴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我省推广使用生物柴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省推广使用生物柴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从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封闭运行,全省零售批发网点全部推广使用含5%生物柴油的柴油机调和燃料(BD5),禁止普通石化柴油销售;形成生物柴油调配、运输、销售、使用的良性运行机制;保证车辆安全、可靠运营;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南省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梁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裴 真 省商务厅厅长
      倪 健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法制办、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交通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消防总队、海油(北京)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能源公司)、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海南销售分公司、海南国盛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石油公司)各1名负责人。
  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广办),设在省商务厅。省推广办主任由省商务厅副厅长杨照耀兼任,副主任由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王学钟、海油能源公司项目总经理刘强、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贾约鹏、中石油海南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孙钲科、国盛石油公司总经理杨应良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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