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周一,各级社保基金中心(办公室)将企业相关申请资料交同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次周三,各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对企业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四)各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完成审核后,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向企业发出审核意见书,告知企业审核结果。
五、申请企业被认定为困难企业后,按照社保业务办理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递交申请的社保基金中心(办公室)办理享受相关补贴手续。
六、困难企业审核认定时限要求:
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附件:1、困难企业申请认定流程图(略)
2、困难企业认定申请表
3、困难企业审核认定意见书
4、困难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工作底稿
附件2:
编号:
困难企业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册地址:
经济性质: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表一、企业基本资料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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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迅地址
|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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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法定代表
| | 电话
| | 手机
| | 传真
| |
总经理
| | 电话
| | 手机
| |
企业员工总数
| |
注册日期
| | 经营期限
| | 工商注册号
| |
注册资金
| 万元/万美元
| 投资方及 投资比例
| |
投资总额
| 万元/万美元
| |
企业性质
| □股份制 □有限责任 □其它
□国有 □集体 □私营
□中外合资中方股份 %
□归国人员创办 □其它人员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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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地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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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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