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次周一,各级社保基金中心(办公室)将企业相关申请资料交同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次周三,各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对企业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四)各级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完成审核后,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向企业发出审核意见书,告知企业审核结果。
  五、申请企业被认定为困难企业后,按照社保业务办理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递交申请的社保基金中心(办公室)办理享受相关补贴手续。
  六、困难企业审核认定时限要求:
  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附件:1、困难企业申请认定流程图(略)
  2、困难企业认定申请表
  3、困难企业审核认定意见书
  4、困难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工作底稿

  附件2:
  编号:    
  困难企业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册地址:                 
  经济性质: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              

  表一、企业基本资料

企业名称

 

通迅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

 

电话

 

手机

 

传真

 

总经理

 

电话

 

手机

 

企业员工总数

 

注册日期

 

经营期限

 

工商注册号

 

注册资金

     万元/万美元

投资方及 投资比例

 

投资总额

     万元/万美元

 

企业性质

□股份制  □有限责任  □其它 

□国有   □集体    □私营   

□中外合资中方股份   %

□归国人员创办     □其它人员创办

经营场地情  况

         

 

          平方米

  

经营范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