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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商发电[2008]运21号)


各市商务局:
  近期我区受强降雨的持续影响,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6月12日下午4时,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洪涝灾害应急预案二级响应,并下发《关于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切实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厅于2008年6月13日下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防汛抗洪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内部明电桂商运电[2008]19号),对全区商务系统防汛抗洪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防汛抗洪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加强值班制度。我厅决定在二级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具体值班安排见附件1),各市也要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并于2008年6月13日下班前将值班名单报我厅。
  二、加强市场监测,做好防汛应急商品准备。要认真按照内部明电要求,加强市场监测,加强与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的沟通,了解应急商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汛抗洪应急商品供应。请各市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的应急商品库存情况报我厅(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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