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平政文〔2009〕43号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8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
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始终坚持依法治火,狠抓各类火灾隐患的整改,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全市火灾形势的相对稳定,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依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和重点单位的综合考评,经研究,决定对鲁山县政府等8个先进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等7个先进局委,姚电公司等36个先进单位,杨天成等10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深化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努力开创我市消防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鹰城贡献力量。
附件:200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2008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8个)
鲁山县政府 石龙区政府 市新城区管委会 郏县政府 新华区政府 汝州市政府
卫东区政府 湛河区政府
二、先进局委(7个)
市财政局 市安监局 市建委 市规划局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三、先进单位(36个)
姚电公司 平高集团 舞钢公司 中石化平顶山分公司 中石油平顶山销售分公司 市第一人民医院 佳田国际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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