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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室外游泳池项目建设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室外游泳池项目建设的复函
(闽发改社会〔2007〕46号)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室外游泳池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闽体经[2006]102号)及附件悉。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同意建设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室外游泳池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室外游泳池项目。
  二、项目地址: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南侧。
  三、业主单位:省体育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室外游泳池面积1780平方米(其中成人池15米×50米,750平方米;儿童池1030平方米),以及附属用房等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0万元,由你局自筹解决。
  六、建设年限:2007年。
  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详见附件。
  项目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请抓紧做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附件:招投标核准意见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招投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福建省游泳跳水比赛馆室外游泳池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  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设 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99.76万元,建设资金中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该项目工程施工必须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标准,发包方式由项目业主视情酌定。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我委重新申办有关核准手续。

审核部门盖章

二OO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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