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覆盖省、市(州)、县(区、市)三级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对可能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准确的风险识别和评估。
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重点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检测工作,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检测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各地整顿效果的参考依据。
(四)加大宣贯力度,深入实施
食品安全法。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政府要对
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级部门要开展
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
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
食品安全法学习,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食品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组织学习
食品安全法的指导。
要围绕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把新闻报道和知识传播相结合,把曝光违法行为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客观、公正报道。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省食品信誉,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鉴别能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结合平安、和谐创建,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引导食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