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蔓延;严厉查处农资销售、农村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整顿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虚假表示、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发挥各部门举报投诉渠道作用,方便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违规行为。
(六)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指导有关组织做好地理标志注册、使用、管理和宣传等工作,引导和支持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人申请国际注册,争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优势企业,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农村广告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对农村广告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规范涉农广告发布内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农药、兽药、种子、农机、化肥等农资商品广告;严厉查处以帮助农民致富为名的虚假违法加工承揽、种植、养殖类广告;严厉查处面向农村农民、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严厉查处影响和危害农村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严重违法及不良广告。积极支持和引导广告行业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服务,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农村广告市场环境。
(八)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继续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压缩传销在农村的生存空间,遏制传销向农村发展蔓延的势头。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市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取缔黑职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文化、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坚决查处农村黑网吧,整治农村学校周边环境,为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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