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字〔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现将《邢台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科学谋划,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邢台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把食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体制。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高邢台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行动,及时排查、坚决消除和有效遏制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和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力争在农产品种植和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以及屠宰等5个环节达到“11个100%、2个95%以上、2个80%以上”的目标:即县级以上城区内100%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100%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生猪瘦肉精残留监测合格率100%;全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年底前100%成立自检机构并配齐检测设备和人员,经整顿年底前仍不达标的食品小作坊全部取缔,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食品经营者对采购的食品100%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100%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县级以上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100%具备自检能力或实现委托检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达100%;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认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干鲜果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全市奶牛养殖80%以上实现养殖入区、挤奶进厅;食品卫生A级和B级单位达到餐饮业总数80%以上。同时按省政府要求,完成在市区和沙河市、隆尧县建立食品质量检验中心的目标任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