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闽发改政策〔2007〕170号)
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
莆田市发改委《要求核准东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莆发改[2007]36号)收悉。东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中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根据《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的《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核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