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古雷半岛港口物流区填海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7〕227号)
漳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漳州市古雷港口加工物流区填海造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07]13号)及省交通厅行业审查意见(闽交港航[2007]9号)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市古雷半岛港口物流区填海工程项目立项开展前期工作,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漳州港古雷港区是《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和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加快发展的港区。古雷半岛位于漳州市沿海中部,厦门、汕头2个经济特区之间,地理区位优越,且具有深水港口资源、工业用地广阔等优势,适合作为漳州市集中力量建设、带动周边地区工业化的突破口,漳州市已成立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进行运作。目前古雷半岛港口资源开发和临港工业发展相对滞后,建设港口物流区填海工程有利于改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有利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吸收大项目在古雷半岛生成落地,带动古雷港口资源开发和临港工业发展,使古雷开发区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西南翼发展的增长极。因此,先行实施填海工程为古雷半岛开发创造条件是必要的。
二、项目筹建单位与资金来源。同意该项目由福建漳州古雷港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