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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意见
(郑政〔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应对金融危机,克服经济困难,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主导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的目标,特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主导产业升级。每年安排3000万元科技资金,优先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及制药、新能源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做强、做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持郑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大力提升汽车、食品、化工、有色金属、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产业技术水平,努力开发高端、终端产品,拉长产业链条,实现节能降耗,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型;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功能和建立创新机制为重点,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二、实施十个重大科技专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每年安排3000万元科技资金,集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通过一系列关键技术的突破,带动和支撑高新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近期实施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重大装备制造、网络信息安全、生物工程与制药、新型无公害饲料、农产品深加工、节能环保技术等十个重大科技专项,全力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地方重大科技专项,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对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市、县(市)区给予资金匹配支持;对2009年已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郑州日产、郑州宇通、郑州煤机等企业,尽快落实匹配资金支持。
  三、新建一批企业研发中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战略支撑产业和骨干企业为重点,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及其他研发机构),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向企业聚集。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安排专项资金,强力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力争通过三年的连续支持,使全市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超10亿元的达到20家,超50亿元的3家,超百亿元的3家。按照有关规定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给予科技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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