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劳动保障局、残联、民政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奖励扶助金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按每人每月100元和8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对全市子女年龄在0-18周岁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奖励费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月40元。
由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九、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完成森林生态城工程造林16万亩,建成林业生态村100个,创建30个市级生态文明村,市区新增绿地500万平方米。加快生态水系建设。完成七里河、魏河、十七里河、十八里河、索须河二期、南部河道输水等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潮河下游、金水河上游、魏河下游、七里河下游和枯河工程;加快贾鲁河生态治理与人工湿地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以烟尘污染治理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大城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改制力度,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实施机动车“黄绿标”制度,确保2009年郑州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7%以上。
由市林业局、园林局、水利局、环保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十、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在人、车流量大的路段建成8座人行过街设施,开工建设8个主干道的下穿式隧道,对100条背街小巷实施改造。加快居民住宅区信报箱建设,完成信报箱建设15万户。推进社区技防工程建设,解决100个特别困难无人看管家属院的封闭物防设施(围墙或安装栅栏)。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成城区100个社区综合用房改造,完成100个农村示范社区建设。由市建委、邮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各责任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科学实施。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十大实事”办理中的协调工作,加大对落实工作的督查力度。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制订落实计划,明确工作时限,跟踪抓好落实,确保“十大实事”按期完成。同时,要明确负责人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9月、10月、11月、12月底前,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