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新网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流通等方面的系统工程,对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扩大农村消费,规范农资市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郑州市新网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网工程建设的协调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由市供销社主要领导担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也要把新网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帮助解决新网工程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新网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将新网工程建设纳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跨越式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市发改委、供销社负责全市新网工程建设的具体规划。各县(市)、区要将新网工程建设与本地跨越式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验收,确保新网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快速向前推进。
(三)政策扶持,加大投入。积极指导帮助各级供销社申报、落实国家、省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为扶持此项工作的开展,2009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新网工程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采取补贴、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主要用于引导和帮助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完善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镇)超市和农村网络终端。市财政局、供销社要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中央、省、市财政安排各县(市)区的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财政要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建立新网工程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将新网工程建设纳入投入范围,引导境内外各种投资机构加大对新网工程建设的投入。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对新网工程建设用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优先储备,依法保障。实行工商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入新网工程建设范围的各类龙头企业、配送中心、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等,享受国家、省、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全市新网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