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为天津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为天津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津人〔2008〕27号)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关于为天津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一日

关于为天津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
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为我市重大工业项目、重点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重大服务业项目、民心工程建设和迎奥运等重点工作的实施提供人事人才支持,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紧密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需求,大力引进紧缺急需的海内外优秀人才。根据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以项目合作、柔性引进等方式,吸引海内外相关领域的顶尖人才和领军人物,参与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规划设计、咨询指导、联合攻关。办好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活动,进一步搭建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平台。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组织海外人才招聘团,举办海外人才网上招聘洽谈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津,参与到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

  二、充分利用首都高层次人才优势,帮助解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难题。深化我市与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的全面合作,深入推进与北京大学的人才项目合作,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一些重大、复杂、疑难项目上,争取新一轮的人才项目合作,充分利用北京高校的科技、科研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展战略咨询、规划设计、论证评估、项目合作与人才培养,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难题。适时组织项目建设单位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高校开展招聘活动,吸引优秀毕业生来津工作,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充实新生力量。

  三、积极引进国外高层次智力,提升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水平。在引智项目的安排上,向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倾斜,并采取设立专项资金、推动与海外专家组织建立联络、完善外国专家行政许可服务体系等措施,面向全球聘请相关领域的国际高级专家、学者,来津讲学、咨询或指导技术攻关等,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指导服务,帮助项目建设能够借鉴国外先进理念,提升建设水平。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