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检查小结。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根据检查的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好的方面和存在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等),并于6月8日前连同相关表格送交市局培训就业科。由市局培训就业科综合后草拟通报材料上报局领导审定。
五、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各被检单位汇报基本情况。
(二)现场核查
1.检查小组对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和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同意培训函、农民工培训花名册、开班报备资料、培训通知书、培训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花名册、组织参加技能鉴定考核情况等台帐资料(填写附件1)。
2.检查小组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教学情况、招生广告情况、收费情况等(填写附件2)。
3.检查香洲、斗门、金湾、高新和高栏港等区局落实农民工培训管理制度情况、补助资金拨付与监管情况、农民工培训有关资料建档等情况。
(三)随机抽查
检查小组根据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和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农民工和本市农村劳动力总人数,分别按5%的比例随机抽查参加培训的学员,现场或电话询问核实有关情况(填写附件3)。
六、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各区局和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派人组成,共分七个工作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负责检查市属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
负责人:李农
成 员:失业养老科1人
联络员:市鉴定中心1人
第二组:负责检查市技工学校、市属定点职业培训机构(不包含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
负责人:梁何
成 员:市局办1人,高新区局1人
联络员:香洲区局1人
第三组:负责检查香洲区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区属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负责人:梁家全
成 员:市就业中心1人,市局基金监督科1人
联络员:市鉴定中心1人
第四组:负责检查斗门区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区属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负责人:石炜
成 员:市局基金监督科
联络员:市局基金监督科1人
第五组:负责检查金湾区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区属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负责人:潘锋
成 员:高栏港区局1人
联络员:市局法规科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