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岩市新罗区蓝田水泥厂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7号)
龙岩市经贸委:
你委龙经贸发展[2007]23号文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龙岩市新罗区蓝田水泥厂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利用企业现有场地和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头和窑尾排出的废气余热,购置1套汽轮发电机组和2台余热锅炉等相关设备,建设1座装机容量为4500KW的不补燃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并完善配套辅助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39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9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3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