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特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全系统要针对“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中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全面完成全系统和本地区“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切实可行措施加以改进。要以法律进机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在机关干部学法、知法的基础上,狠抓用法环节。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适时举办依法行政讲座。将普法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对在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提出规范行政执法的建议,及时反馈各处室。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也要结合业务工作需要,以解决机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采取法制讲座等有效措施,把法律进机关落到实处。在法制宣传上,要充分利用《
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节能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系统内外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切实履行好各项发展改革职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注重实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对法制工作的推动作用。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必须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兼顾,加大立法工作力度。适应加快职能转变的需要,加快宏观调控、规划编制、重大项目稽察、投资管理、节能减排、价格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立法,着力解决无法可依问题。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也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和规范,推动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发挥法制机构在执法监督方面的牵头协调作用。有行政复议案件的,还要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办案,完善办案机制,注重采取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精心组织,开展普法工作交流。
加强相互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动普法工作,对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十分重要。全系统要积极开展交流活动,学习交流“五五”普法以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法制宣传以及依法治理的成功经验,针对普法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共同研究对策建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适时通过举办普法培训班和召开普法工作座谈会,听取地方意见建议,研究“五五”普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急需解决的问题。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主题,采取开座谈会、专题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交流活动,把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