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二○○九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委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二〇〇九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二〇〇九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2009〕650号)和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法治办〔2009〕1号)要求,我委制定了《二〇〇九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二〇〇九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二○○九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二〇〇九年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目标任务至关重要的一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发展改革中心任务,继续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二〇〇九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应新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已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的重要意义,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地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对策,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以科学发展观谋划、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二是加强
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加大
宪法的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三是围绕中心,突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以保增长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切入点,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科学发展三年规划的要求,贯彻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重大部署,加强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四是抓好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年内重点抓好《
循环经济促进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
水污染防治法》、《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反垄断法》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