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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表彰2005-2007年度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集体、优秀承办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表彰2005-2007年度全省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集体、优秀承办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闽经贸商业〔2008〕5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财政局:
  2005-2007年,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承办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成绩,连续两年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为保障农民消费安全、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村发展作出了贡献,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优秀承办企业和先进工作者。
  为鼓励先进,促进我省农村流通工作更好开展,在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决定授予福州市贸易发展局等27个单位福建省200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长乐得一超市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福建省200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承办企业称号,授予连雪林等63名同志福建省200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工作者称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承办企业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级经贸、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先进集体、优秀承办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把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做得更好,为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1.福建省200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集体名单
  2.福建省200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承办企业名单
  3.福建省200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福建省2005-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先进集体名单(27个)

  一、福州市
  福州市贸易发展局
  福清市经济贸易局
  长乐市经济贸易局
  永泰县经济贸易局
  二、厦门市
  同安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三、漳州市
  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平和县经济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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